2025年2月13日焦作市2023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設用地經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批準(豫政土〔2025〕106號),同意征收集體土地0.9297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已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用途該批次擬作為其他公共設施用地項目建設(籃球場、公廁)。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圍該批次位于焦作高新區李萬街道秦屯村、文苑街道和屯村,用地四至范圍:地塊一:東至中建七局、西至迎賓路、南至大沙河、北至金沙路。地塊二:東至和屯村地、西至和屯村地、南至和屯村地、北至大沙河。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及面積征收李萬街道秦屯村、文苑街道和屯村集體耕地0.8793公頃,林地0.0277公頃,其他農用地0.0227公頃,以上合計0.9297公頃。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準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二)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按照《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2022年度征地前預存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的通知》(焦人社辦〔2023〕8號)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68.5500萬元/公頃。(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建設征收(用)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焦政〔2020〕29號)規定執行。(四)青苗補償標準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建設征收(用)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焦政〔2020〕2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青苗補償標準:1.8000萬元/公頃。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貨幣安置、社會保障安置、就業安置等途徑進行。六、土地交付時間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收到足額補償款之日后十五日內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及時交付土地。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土地征收有異議的,應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也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山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影響土地征收工作實施。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391-87910702025年3月17日
2025年1月17日焦作市2024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設用地經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批準(豫政土〔2025〕58號),同意征收集體土地0.2588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已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用途該批次擬作為城鎮村道路用地項目建設。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圍該批次位于焦作高新區文苑街道張建屯村,用地四至范圍:東至391文化創意園、西至建業世和府、南至豐收路、北至文博路。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及面積征收文苑街道張建屯村集體耕地0.0491公頃,其他農用地0.2097公頃,以上合計0.2588公頃。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準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二)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按照《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的通知》(焦人社文〔2023〕84號)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67.6650萬元/公頃(因2024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未發布,待2024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發布后,按最新標準補足差額部分)。(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建設征收(用)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焦政〔2020〕29號)規定執行。(四)青苗補償標準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建設征收(用)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焦政〔2020〕2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青苗補償標準:1.8000萬元/公頃。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貨幣安置、社會保障安置、就業安置等途徑進行。六、土地交付時間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收到足額補償款之日后十五日內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及時交付土地。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土地征收有異議的,應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也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山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影響土地征收工作實施。特此公告。聯系電話:0391-8791070
2025年3月17日